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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

cnminqi 贵州省 2026-06-26 02: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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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企网讯

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15:00,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卓毓淼,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勇,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宁茵,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副主任、副书记曲震霆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卓毓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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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6年5月28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条例》相关情况给大家作介绍。

第一,关于《条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更好推动国家法律在我省实施,积极回应民营经济组织关切,我省将《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2025年2月,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启动《条例》立法工作。起草工作小组聚焦民营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急难愁盼”,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形成《条例》草案。2025年10月,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后,于11月将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25年12月、2026年3月和5月三次审议草案,其间再次将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6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关于《条例》遵循的原则。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紧密衔接上位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将依法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贯穿于《条例》起草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与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细化、拓展工作举措,增强可操作性。

二是精准回应企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投资难、融资难、创新难、保障难等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例如: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对常见的市场准入障碍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典型的歧视性行为进行明确禁止,增强刚性约束。在促进投融资方面,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的投资力度。细化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相关规定,支持各地提升增信服务能力。在鼓励创新方面,从政策体系、科创投入、要素保障等角度,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民营经济组织集聚。依法开放相关领域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在权益保障方面,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连续和稳定。完善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大对拖欠企业账款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三是固化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近年来,我省通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发布鼓励民间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实施经营主体注销协同联办、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扫码入企”等工作,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我们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成果和经验做法写入《条例》,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四是体现贵州发展实际。省委、省政府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作为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我们锚定这一目标,在《条例》中强调主动服务意识,重点细化完善政企沟通、诉求解决、政策落实、梯次培育等方面相关规定,希望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服务,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市场活力。同时,结合“数智贵州”建设实际,《条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法合理使用数据。立足区位特点,明确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

第三,关于《条例》的具体内容。

《条例》共8章64条,围绕上位法相关规定,结合贵州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一是在总则中强调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完善了民营经济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保障公平竞争,要求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使用、政策措施制定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三是优化投融资环境,在投资方面,对制定政策措施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投资重点领域、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方面作出规定;在融资方面,对落实金融服务政策、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等方面作出规定。四是鼓励科技创新,明确要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品牌培育。五是引导规范经营,完善服务机制,明确民营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要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协调服务机制,解决好民营经济组织合理诉求,强化涉企政策兑现和跟踪问效。六是保障合法权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干预民营经济自主决策、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完善拖欠账款清理常态化对接机制。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接下来,我们将扎实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全力以赴为民营经济组织松绑赋能、纾困解难,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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